1月底左右从天津新港出口到比利时安特卫普的两个40*h三月初到港,的fob客户指定货代;
货代在没有我方出具保函的前提下,将货物电放给了客户;给客户发邮件他说现在经济环境比较差,资金紧缺,回所有货款要要无期,我方面临着钱货两空的危险,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忙分析下我们如何索要货款,如果打官司怎么走程序。我先谢谢大家的帮助。
非常抱歉听到您在外贸交易中遇到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采取以下步骤来尝试解决问题:
1. 与货代进行沟通:首先,与货代进行沟通,明确询问为什么他们在没有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放货,并要求他们提供货物交付的详细信息。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证据,例如交付通知、电放函等。
2. 检查合同条款:仔细检查您与客户和货代之间的合同条款,确认是否有规定货代必须在您出具保函后才能交付货物。
3. 寻求法律意见:由于法律问题的复杂性,我们建议您与当地的外贸法律专家联系,解释您的情况,并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律师可以为您评估索要货款的可能性,并指导您在法律程序上如何处理。
4. 写信追讨货款:如果您确信您有权要求货款,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客户提出索要货款的要求。在信中清楚地表达您的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和合同条款作为支持。
5. 考虑法律程序:如果以上步骤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律师将会指导您提起诉讼的具体程序,并在整个过程中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和代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具体法律意见。您应当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具体的法律咨询,以便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解决方案。祝您尽快解决问题并顺利收回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