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给我们,财务跟我说不能这样
要求货代公司把所有明细项(操作费、文件费、港口杂费、出口信息传递费等等)归为“运费”一项
但是我问过货代,货代说他们公司内部要求,一定要,而且一定要把明细项都列出来不能笼统写成一项
ps:因我公司没有出口权,如果上出现“出口”之类的费用,税务局到时候查出来会很麻烦的
请教一下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呢?
急~~~~大家给我支支招吧,先谢谢了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和财务部门沟通,向他们解释货代公司的要求以及为什么明细项不能被归为“运费”一项。如果您的公司没有出口权,可以向货代公司询问“出口信息传递费”的具体含义并和税务局沟通,以确定是否需要报告这项费用。如果税务局确实需要报告这项费用,您可以要求货代公司在报告中注明是“税务局要求的费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最终的解决方法还是要由您的公司和货代公司协商,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
我们财务说,如果货代的只显示“运费”一项,即使是货代公司抬头的。
如果税局查到的话 我们也可以解释我们只是把货送到货代那里,并没有出口 所以这样是没有违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