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好!! 我找工厂报了fob价 要以工厂公司报关,但是我自己有一个香港离岸公司, 我想问一下,在提单上显示我这个离岸公司的名字可以吗? 还有,那装箱单 商业 产地证等 都可以显示我公司的名字吗?另外,商业 等 盖离岸公司的章对客户的清关有影响吗? 谢谢!!
您好!根据外贸操作的规范,通常情况下提单上的发货人应该与报关单上的报关单位相一致,以确保货物的合法性和清关的顺利进行。如果您的离岸公司作为报关单位,通常情况下应该显示在提单上。装箱单和产地证等文件也应该使用离岸公司的名字。商业章盖离岸公司的章对客户的清关一般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如果您的离岸公司有合法的运作资质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那么客户的清关应该不会有问题。但是请注意,具体的清关要求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的海关或者物流专业人士,以确保您的操作符合相关法规。
首先你们做FOB价,要以工厂名义报关,但是你们也有一个香港离岸公司。在提单上是不能显示你们的离岸公司的名字,因为工厂要以工厂名义报关的话,提单必须要以工厂的名义来写的,否则到时工厂是不能去退税的。但是你们离岸公司名的话可以列在另外一栏显示。这个商业发票、装箱单盖你们公司的章这个是可以的,这个你问一下客户是否要和提单名义一致,如果不需要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盖你们的章。如果需要的话那么就需要盖工厂的章,另外原产地证你也需要和客户确认。
出口做了FOB价,但是要以工厂公司报关,那么提单上、装箱单、发票、原产地证这些都是要显示的工厂的名义。由于你的公司是香港离岸公司,是不具备在国内可以报关的资质,在国内出口报关的公司必须是国内的企业,因为这个将会涉及到出口退税的事情,所以你们是不能以你们离岸公司的名义来报关。但是由于工厂要做退税,那么他们必须要单单一致,也就是说提单上的公司名必须要是他们的,他们才能到时去申请退税这样子,所以是不能以你们公司名义做申报的。
提单发货人能和报关单不一样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只要工厂需要退税的话那么就一定不可以这么显示,因为工厂去退税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是需要单单一致的,如果不一致的话是不能退税的,所以如果他要以工厂公司报关的话就不可以显示不一致。那么你可以要求工厂不报关,做EXW,然后以你们公司的名义来进行申报,到时相关的装箱单、发票、产地证就可以按照你们公司的抬头来进行显示,这样子的话其实对你们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不会透露工厂信息。
我可以确定的告诉你这个是没有影响的,用完报关和清关是两会事情的呀,只要你清关资料上面的信息是一致的就好了,很多公司都是买单报关的,那么他们的提单发货人和报关单可能就是不一样的呀,这个只要你货代到那边给你修稿一些就好了呀,报关是可以一个公司抬头的,清关资料上面的信息可以是两外一个公司的抬头信息的,这个都是不影响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了呀。就算有一些问题,也是可以找货代去处理的,不会导致你客户那边清关不了,无法提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