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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澳大利亚货物木质包装熏蒸要求及注意事项

中世通进出口2024-08-29 07:31:02浏览: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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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主要商品为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些产品出口离不开相关包装的保护,而根据国际贸易要求,木质包装离境前需进行检疫处理并加盖IPPC标识。本期小编就为大家详解澳大利亚到港货物熏蒸处理要求。所有食用或饲料用货物不宜用硫酰氟熏蒸。(二)根据修订政策第4.4.6节规定,2021年8月2日(含)起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需按照附件1或附件2的要求实施溴甲烷或硫酰氟熏蒸处理,熏蒸证书还须包含以下新声明: 货物熏蒸时,符合熏蒸对保鲜膜、不透水面和木材厚度的要求。

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主要商品为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些产品出口离不开相关包装的保护,而根据国际贸易要求,木质包装离境前需进行检疫处理(热处理或熏蒸处理)并加盖IPPC标识。本期小编就为大家详解澳大利亚到港货物熏蒸处理要求。

一、什么是熏蒸处理和熏蒸剂?

熏蒸处理是指用熏蒸剂在能密闭的场合熏蒸杀死动植物害虫、病原微生物、病媒生物的技术措施。

熏蒸剂是指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对有害生物致死的气体浓度的一种化学物质,这种分子状态的气体,能穿透被熏蒸的物质,熏蒸后通风散气,能扩散出去。

二、出口常用的熏蒸剂有哪些?

溴甲烷、硫酰氟、磷化铝等。

三、哪些货物可以用溴甲烷或硫酰氟熏蒸?

溴甲烷可以熏蒸如食品、水果(除含芳香油除外)、花卉、苗木等以及木材、丝、羊毛、棉织品等,汽车、精密电子仪器设备、羽毛、毛毯、相机药品(不包括交卷和光胶片)、橡胶制品、毛制品等不宜使用溴甲烷熏蒸。所有食用或饲料用货物不宜用硫酰氟熏蒸。

四、哪些货物出口需要进行熏蒸处理?

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托盘、木桶、垫木等。货物本身容易携带有害生物的物品,如粮食、水果等。

五、溴甲烷熏蒸处理要求

出口澳大利亚货物木质包装熏蒸要求及注意事项

根据澳大利亚农业水利和环境部的《最低文件和进口申报要求政策》,输澳货物的溴甲烷熏蒸处理要求如下:

1、木材厚度和间距

(1)未经处理的木制品必须至少有一个小于200毫米厚的物理尺寸。

(2)木材和木制品在进行任何表面涂层之前必须进行熏蒸。如木材或木制品至少有一个未涂层表面,且距离未涂层表面的最大厚度为100毫米的情况除外。

(3)作为熏蒸目标的木材,每200毫米必须至少间隔5毫米,间隔可以是水平的,也可以是垂直的。

2、不透水的包裹、涂层和表面

(1)熏蒸目标不得涂有会阻止溴甲烷渗透到熏蒸目标的材料,例如漆器、油漆、蜡、天然油、贴面或塑料包装。

(2)在熏蒸前,必须去除、打开或切开不透水的包装物,以使溴甲烷与熏蒸目标接触,并在需要时渗透到熏蒸目标中。

(3)如果包裹符合第3节“不透水包裹穿孔要求”(见下文),则不需要执行本节第(2)款要求。

(4)如果熏蒸目标为易腐烂商品,所有包装材料也必须进行熏蒸。

(5)由于许多易腐烂商品的暴露时间很短,所有包装都必须打开或按如下方式处理,以便熏蒸剂在熏蒸目标周围和进入熏蒸目标中容易流通:

用塑料套紧紧包装在纸箱中的产品(例如切花),必须在箱内松脱,以确保在熏蒸过程中有足够的气体渗透。

必须在顶部打开聚乙烯类衬垫或无孔衬垫。

如果塑料套的开口端在纸箱中间一起包装,则纸箱必须重新包装,开口端应朝向纸箱的侧面。

无通风孔的纸箱或塑料套中的花朵挡住了通风孔,必须在顶部打开或在侧面有孔的情况下堆叠。

3、不透水包裹穿孔要求

(1)对于每100毫米×100毫米的表面积,不透水包裹必须有4个或以上直径为6毫米的孔,或者5个或以上直径为5毫米的孔。每10毫米×10毫米表面积至少有6个针孔的包裹也是可以接受的。

(2)包裹物必须是单层的,这样穿孔就不会被包裹物本身重叠所阻塞。

六、硫酰氟熏蒸处理要求

根据澳大利亚农业水利和环境部的《最低文件和进口申报要求政策》,输澳货物硫酰氟熏蒸处理要求如下:

1、木材厚度和间距

(1)未经处理的木制品必须具有至少一个完整的物理尺寸,厚度小于200毫米。

(2)木材和木制品的熏蒸必须在应用任何表面涂层之前进行。如木材或木制品至少有一个未涂层表面,且距离未涂层表面的最大厚度为100毫米的情况除外。

(3)作为熏蒸目标的木材,每200毫米必须至少间隔5毫米,间隔可以是水平的,也可以是垂直的。

2、不透水的包裹、涂层和表面

(1)如果需要渗透到熏蒸目标中,熏蒸目标不得涂有防止硫酰氟渗透到熏蒸目标的材料,如漆器、油漆、蜡、天然油、贴面或塑料包装。

(2)如果需要渗透到熏蒸目标,则必须在熏蒸前去除、打开或切开不透水的包裹,以使硫酰氟与目标接触,并在需要时渗透到熏蒸目标中。

七、输澳货物熏蒸证书附加声明要求

出口澳大利亚货物木质包装熏蒸要求及注意事项

澳大利亚农业水利和环境部的《最低文件和进口申报要求政策》,规定了输澳货物的生物安全风险要求,对输澳货物熏蒸证书附加声明要求如下:

(一)根据该政策第4.7.6节规定,对于允许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熏蒸证书需做出如下声明之一:

1.该批货物未使用塑料包装(plastic wrapping has not been used in this consignment);

2.该批货物在使用塑料包装之前已经过熏蒸(the consignment has been fumigated before application of plastic wrapping);

3.该批货物使用的塑料包装符合《澳大利亚熏蒸认证体系(AFAS)溴甲烷熏蒸标准》中的AFAS包装和穿孔标准(plastic wrapping used in this consignment conforms to the AFAS wrapping and perforation standard as found in the AFAS Methyl Bromide Fumigation Standard)。

(二)根据修订政策第4.4.6节规定,2021年8月2日(含)起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需按照附件1或附件2的要求实施溴甲烷或硫酰氟熏蒸处理,熏蒸证书还须包含以下新声明:

货物熏蒸时,符合熏蒸对保鲜膜、不透水面和木材厚度的要求(The target of the fumigation conforms to the plastic wrapping, impervious surface and timber thickness requirements at the time of fumigation)。

以上内容综合整理自重庆海关发布,如您需要出口货物至澳大利亚的国际物流服务,欢迎联系我司咨询报价,咨询热线139-1777-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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